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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龙生

时间:2024-05-27  点击数量:10096  来源:最美中国



      刘龙生  1940年出生,中共党员。历任江苏省军区司令部,通信营。无线电连,报务主任,电台台长,副连长,连长,省军区通信营副营长,江苏省兴化市人武部,作训科科长。现任泰州市看守所所长,1958年应征入伍。从事公安监所管理工作,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,始终把领导班子团结,推动事业发展当着工作目标。该所自1984年以后,连续被原泰州市公安局原泰州市委、市政府,扬州市公安局,省公安厅评为红旗党组织、先进集体,在江苏先进看守所考核评比中,该所连续3年独占鳌头,荣获“三连冠”。自1990年以来,通过狱政攻势共破各类刑事案件213起,其中大案86起,挖出重大团伙16个,增诉137人;近三年,该所共评出“文明监视”139监次,评出文明监室积极分子1104人次,近两年来,该所人均加班1400多小时,拒礼,拒贿,拒吃请100多人次拒绝非正常接见200余人次,1993年被江苏省公安厅荣记集体二等功,1995被公安部荣记集体一等功,该所自1958年以来,连续40多年安全无事故,收到省公安厅多次表彰和奖励,1997年4月江苏省监所工作规范化管理现场会在泰州召开,会上,省公安厅通报,号召全省公安干警,特别是预审看守民警向泰州市看守所学习,会后,全省各地的有关领导,同行们,以及全国许多单位的同行们相继来泰州参观、学习,泰州市看守所成为一个新的亮点,深受媒界的关注,大放光采。1997年,被公安部授予全国模范看守所。1998年在全国看守所等级创争中,被公安部评定为全国一级先进看守所。刘龙生同志:自1982年以来,连续20多年被原泰州市公安局、市委、市政府、扬州市公安局评为优秀党员、先进工作者、省政府、省军区,表彰为优秀军队转业干部。1991年被人事部、解放军总政部授予“全国模范军队转业干部”称号,受到李鹏总理、宋平、杨白冰等领导接见并合影留念。1993年被原泰州市公安局评为“十佳”民警,1995年被扬州市公安局评为“十佳”民警。同年被省公安厅评为江苏省“十大”标兵民警。并由省公安厅报记个人一等功,刘龙生同志忘我工作,以所为家,一心扑在事业上,作出许多动人的事迹,先后荣立三等三次,一等功一次。并于1999年出席全国公安保卫战线,英雄模范,集体代表大会,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,江泽民、李鹏、朱镕基等中央常委亲切接见,合影留念。

刘龙生同志,一岗20多年,退休后,连任泰州市公安局老干部党支部书记,10多年来,紧紧围绕支部班子班好,党员队伍好,组织设置好,活动开展好,群众反映好的目标,创争五好党支部;四好党员,建全组织、完善制度、规范管理、主动作为,着力打造学习型的党支部,坚持学习制度、党员的组织活动,成了党支部工作的新常态,使老党员,老同志思想常新,理念信念永存。

       2009年市公安局老干部党支部,被省组织部老干部局评为五好先进单位。2011年被泰州市组织部老干部局评为先进党支部,刘龙生同志被泰州市公安局评为优秀党员、四好党员,被泰州市组织部老干部局评为四好党员,先进个人。泰州市党务工作之星。刘龙生同志的先进事迹,受到媒界深度的关爱,人民画报社为他特制肖像牌匾一块,中国亚太经济研究中心 2006年,中国百名行业风云人物获金质奖章,中国现代史学会,时代人物杂志社“共和国建设者”获金质奖章。祖国杂志社2015年4月,颁发荣誉奖牌和荣誉奖杯。最美军人一一刘龙生荣誉水晶台匾一块,2015年五月一日,中国党建调查网。红星闪闪赞英雄,全国最美劳动英模评选表彰大会,评定为全国最美劳动英模。并颁发荣誉证书和授带。泰州市看守所和刘龙生同志的先进事迹,在泰州日报、扬州日报、新华日报、法制日报、深圳特区报、江苏工人日报、中国画报出版社、人民公安报、解放军报等相继宣传报导。可贺的是,有关媒界将事迹材料入编卷书在多家出版社,出版发行。刘龙生同志的人生,是个不平凡人生,奉献的人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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