冯时杰入驻最美中国·新时代楷模人物资源库
冯时杰 湖南衡阳人。号维真。中共党员。1957年岳云中学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本科,1961年冬毕业,积极请求援藏。曾任职于那曲分工委社会部预审员,地区公安处预审员,地革委人民保卫组审理组组员,中级法院刑庭主要负责人兼管办公室,衡阳师范学院(原师专)宣传部理教干事,政教系法学讲师、班主任。1999年退休后,受聘于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,北京《发现》杂志社副理事长。
在西藏二十一年,主要从事预审、审判、落实政策等工作;积极投身民主改革,就修改《牧区三十条》提出“不能剥夺被剥夺者,尽量缩小打击面”等意见被采纳,受工委通报表扬;作社会调查笔记二十余本,为人类学的研究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在藏区变通执行,积累了第一手资料。经常携卷骑马深入牧区农村办案,与各族同胞和干部职工建立了深情厚谊,很快克服了高原反应,迅速过了生活关……切实做到了“把生活的大厦牢固地建筑在世界屋脊上”,深受吴玉章校长赞赏和母校表扬。曾受毛泽东、周恩来接见,应邀参加了“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五十周年院庆”,应北京“盛世中华普天同庆”组委会之邀以贵宾身份赴北京人民大会堂参加共和国六十周年大庆,荣获“湖南代表冯时杰:青春献给祖国无怨无悔;爱心奉献社会堪称楷模”的锦旗一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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